近日,遼寧省東港市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審結一起涉養老詐騙案件。被告人田某犯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四個月,緩刑二年,并處罰金4萬元。在承辦法官說服教育下,田某當庭認罪悔悟,通過家屬退還贓款并繳納罰金。
法院經審理查明,2021年6月,被害人于某得知王某通過他人辦理養老保險并成功領取退休金,便請求王某找人為其辦理養老保險。王某電話聯系被告人田某詢問辦理養老保險情況,田某明知其沒有能力為他人辦理養老保險,仍謊稱可以辦理,并聲稱需先交4萬元用于打理關系,辦成后再交辦理養老保險的8萬元。2021年7月30日,于某的兒媳婦陳某將4萬元現金交給田某用于辦理養老保險,田某為于某書寫了一張收據。隨后,于某多次打電話催問田某養老保險辦理情況,田某均以各種理由推脫。經查,田某將騙取于某的4萬元用于償還他人欠款。
案件宣判后,刑事審判庭隨即為被害人于某辦理退款手續,因尚處于疫情防控期間,工作人員通過履行特別程序,保障退款迅速到賬,確保當事人合法權益得到兌現。
本文標題:遼寧東港一男子以代辦養老保險為名騙錢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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