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高院發布第三批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典型案例
時間:2022-10-01 11:13 來源: 作者:小通 人瀏覽
9月21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布第三批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典型案例,案例內容主要包括通過虛構理財項目、假借投資工藝品、冒充養生專家、利用熟人關系、強迫交易等方式危害老年人生命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體現了廣東法院以零容忍態度,嚴懲涉養老詐騙犯罪,深入推動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向縱深發展,切實保護老年人錢袋子安全。
嚴懲虛構理財項目詐騙老年人犯罪
2011年至2018年期間,被告人李勇伙同他人在廣州、深圳等地,以獲得高額回報為名,誘騙多名老年人購買其虛構的理財產品騙取錢財,先后騙得127名老年人投資理財款共計2308.5萬元。后多名老年人未能如期收到利息,且無法聯系到李勇退還資金,遂向公安機關報警。2018年7月,李勇被抓獲歸案。
廣州市白云區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認為,被告人李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違反國家金融管理法律規定,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準,編造虛假事實和信息,以高額回報為誘餌,向社會公眾吸收資金,集資后不用于生產經營活動,非法占有和惡意處置參與人款項,集資詐騙數額特別巨大,已構成集資詐騙罪。故以集資詐騙罪判處李勇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罰金100萬元;追繳退賠違法所得。
法院表示,犯罪分子在沒有實際業務支撐和盈利來源的情況下,虛構理財項目,以承諾保本高息保證收益為誘餌,利用老年人渴望關懷、尋求養老保障的需求,誘騙老年人簽訂投資理財協議將養老錢用于投資,造成巨大經濟損失,行為性質惡劣。人民法院依法嚴厲打擊虛構理財項目詐騙老年人犯罪,切實守護老年人養老錢。
嚴懲假借投資工藝品詐騙老年人犯罪
2015年11月至2016年8月,董青松伙同他人以德慶工藝品公司經營地為據點,大量編造公司生產經營優質資質,編印鼓吹公司業績、榮譽的傳單資料,采取街頭發放、到家宣傳等手段,以公司工藝品有巨大投資價值、公司生產經營及業務周轉需資金等為由,通過承諾退本、支付投資金額2%的月息、組織旅游考察、發放增值獎勵、贈送小禮品等手段,引誘老年人與公司簽訂《投資合同》,共騙取31名老年被害人304萬元。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認為,被告人董青松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詐騙手段非法集資,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構成集資詐騙罪。故以集資詐騙罪判處董青松有期徒刑十年二個月,并處罰金10萬元;追繳退賠違法所得。
法院表示,犯罪分子虛構投資工藝品項目,以高額回報為誘餌,采取組織旅游、發放獎勵、贈送禮品等手段,引誘老年人用養老錢參與投資活動,致使眾多老年人遭受重大財產損失。人民法院依法懲處虛構投資項目詐騙老年人犯罪,彰顯了嚴厲打擊養老集資詐騙犯罪、最大限度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的堅定態度。
嚴懲冒充養生專家詐騙老年人犯罪
2020年4月至8月,被告人甘家棟購買有某知名養生產品網購記錄的公民個人信息共計18910條,后伙同他人成立詐騙團伙,冒充養生產品專家團隊及專家進行售后、虛假問診,進而向被害人推薦更對癥的實為常見中藥材的所謂名貴藥材,致使被害人高價購買中藥材,共詐騙935名被害人434.8萬元,其中大多數為老年人。
廣州市從化區人民法院一審認為,被告人甘家棟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撥打電話的電信網絡技術手段,采取虛構事實的方法,對不特定多數人實施詐騙,數額特別巨大;其又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依法應數罪并罰。故以詐騙罪、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合并判處甘家棟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罰金52萬元;追繳退賠違法所得。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維持原判。
法院表示,犯罪分子抓住老年人重視自身健康的特點,利用有償收購特定消費群體的快遞單信息,打著養生專家旗號誘騙老年人高價購買中藥材,致使老年人遭受身心和財產的雙重打擊,行為性質惡劣。人民法院依法嚴懲冒充養生專家詐騙老年人犯罪行為,切實維護老年人生命權、健康權及個人信息權。
嚴懲利用熟人關系詐騙老年人犯罪
2011年至2021年,被告人潘東雄在無經濟來源和償還能力的情況下,多次虛構可以幫助購買打折商品房、處理案件糾紛、拓展業務等事實,或以申請解除被政府監管的資金、工程應酬、公司競標項目等需要費用為由,并提供偽造的房屋銷售記錄和退款單據,利用親屬、朋友等熟人關系,以借款等名義騙取多名老年人在內的10名被害人共計1056.9萬元。
汕頭市金平區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認為,被告人潘東雄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多次以捏造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已構成詐騙罪。鑒于潘東雄詐騙的被害人中部分為老年人,且詐騙行為持續時間長達十年,依法對其酌情從嚴懲處。故以詐騙罪判處潘東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處罰金100萬元;追繳退賠違法所得。
法院表示,犯罪分子在明知沒有償還能力的情況下,通過虛構借款用途、偽造單據等手段,利用熟人關系,欺騙老年人出借資金,持續時間長,數額特別巨大,造成重大損失,社會影響極其惡劣。人民法院綜合考慮被告人作案時間、犯罪對象、詐騙金額、社會危害性等因素,對被告人從嚴懲處,體現了嚴厲打擊懲治養老詐騙,保護老年人合法權益的堅定決心。
嚴懲強迫老年人交易涉黑惡犯罪
2018年4月至8月,被告人廖鵬程在經營管理某工藝品商行期間,為牟取非法利益,先后糾集被告人華群等人擔任講師、被告人戴威等人擔任銷售經理。上述人員組成惡勢力犯罪集團后,以該商行為據點,采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忽悠蒙騙甚至恐嚇威脅等手段,對中老年旅游團游客實施強迫交易,被害人多達38人,涉案金額共計30.8萬元。
江門市江海區人民法院一審認為,被告人廖鵬程等7人無視國家法律,以威脅手段,強賣商品,情節嚴重,其行為均已構成強迫交易罪。廖鵬程為實施強迫交易犯罪而糾集華群等人組成較為固定的惡勢力犯罪組織,共同故意實施三次以上強迫交易犯罪,是惡勢力犯罪集團。故以強迫交易罪分別判處廖鵬程等人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至一年,并處相應罰金。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裁定維持原判。
法院表示,犯罪團伙將商機盯向中老年旅游團這一特殊群體,經過系統培訓、組織,采用軟暴力手段坑騙、強迫中老年人購買廉價玉器,嚴重影響當地旅游市場聲譽,性質十分惡劣。人民法院依法認定該犯罪團伙為惡勢力犯罪集團,并予以嚴懲,切實維護老年人生命財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