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建設,積極發揮農村養老服務主陣地作用,有效補齊農村養老服務短板,近日,江蘇省民政廳聯合省發改委、財政廳印發《江蘇省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及農村養老服務雙提升工作方案》,部署實施為期三年的專項提升工程。提升工程如何推進?將惠及哪些對象?
記者注意到,《方案》提出,通過對全省涉農縣(市、區)現有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或社會福利設施進行必要的改(擴)建,提升失能(失智)特困人員集中照護能力。優先滿足轄區內所有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員集中照護需求,重點為特困人員、經濟困難的失能(失智)老年人、計劃生育特殊家庭困難老年人提供無償或低償托養服務。整合現有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農村敬老院)資源,轉型升級為農村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覆蓋保障本地區及周邊2至3個鄉鎮特困人員供養、社會化住養服務需求,拓展延伸居家社區養老服務,提升農村區域性養老綜合服務能力。
《方案》要求,各地民政部門對轄區內特困人員和老年人群體的數量變化、健康狀況、集中供養需求等進行評估,聯合相關部門科學制定工作計劃,明確本地區專項提升的目標任務、改造標準、實施步驟、責任主體、資金保障等內容,分階段有序推進落實。要規范登記管理和經費保障,鼓勵社會力量參與,探索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聯合體建設。省民政廳同步印發了《江蘇省失能(失智)特困人員集中供養服務機構設置標準》《江蘇省農村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設置標準》,明確失能(失智)特困人員集中供養服務機構的7類24項、農村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的8類25項設置標準,涵蓋建筑用房、設施設備、適老化改造、床位照護、居家服務、消防安全等各方面,鼓勵各地在執行省級基礎性標準的同時,結合地方實際情況進行拓展提升,形成特色經驗。
同時,文件明確各設區市2020年底前完成所轄的2個(蘇北地區1個)涉農縣(市、區)建有1所失能(失智)特困人員集中供養服務機構、市域內建有2所農村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的工作任務,在全市范圍立標示范、探索經驗。到2022年底前,全面完成每個涉農縣(市、區)至少建有1所失能(失智)特困人員集中供養服務機構、建成3所農村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的目標任務。
本文標題:江蘇部署農村養老三年專項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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