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建立健全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制度的實施意見
黑政辦規〔2022〕2號
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建立健全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制度促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20〕48號),規范全省養老服務秩序,促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努力為廣大老年人提供公平、均等、普惠、多元的社會化養老服務,經省政府同意,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和總書記關于提高養老服務質量的重要指示批示,堅持政府主導、分級負責、部門協調、屬地為主、社會監督、公平公正、公開高效的基本原則,加強養老服務全行業監管信息聯動、協同、共享,推動聯合監管、聯合執法、聯合懲戒,到2023年,完成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全流程整合,力爭到2025年,在全省建立全覆蓋、全方位、全過程的養老服務綜合監管格局。
二、明確監管對象
提供養老服務的各類養老機構、養老設施和養老市場主體(以下統稱養老服務機構),均為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對象,具體包括:公辦養老機構、民辦養老機構、公建民營養老機構、具備綜合養老功能的街道和鄉鎮社區服務中心、社區日間照料室等居家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農村幸福院、五保家園、城鄉老年人助餐點、登記并備案以及登記未備案但經營范圍和組織章程中包含養老服務內容的企事業單位和社會服務機構。
三、落實監管責任
(一)強化政府主導責任。深化養老服務領域“放管服”改革,充分發揮政府在制度建設、行業規劃、行政執法等方面的主導作用。各市(地)、縣(市、區)政府(行署)要成立由主要領導擔任組長,主管領導任副組長的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專班,建立由民政部門牽頭的養老服務聯席會議制度,統籌規劃、協調推進、督促落實養老服務機構市場監管、服務質量監管、老年人權益維護、處理投訴舉報以及違法行為行政處罰等監管工作。對較為重大復雜的監管領域和監管事項,由各級政府牽頭,依托監管專班,定期組織相關職能部門共同研究解決養老服務機構監督管理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各相關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構建養老服務機構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綜合監管體系和高質量發展長效機制,依法依規履行對養老服務機構的業務指導和監管職責,制定養老服務機構部門聯查監管清單,明確監管事項、監管措施、監管依據、監管流程,實行清單式監管,監管結果要及時向社會公開。探索縣級執法部門聯合鄉鎮(街道)開展綜合執法的有效形式,建立健全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與縣級執法部門的協作機制。
(二)壓實機構主體責任。符合條件的養老服務機構要及時建立黨組織,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養老服務機構對本單位依法登記、備案承諾、履約服務、質量安全、食品安全管理、應急管理、消防安全等承擔主體責任,其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養老服務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不斷提高養老服務、安全管理、風險防控、糾紛解決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安全、消防、食品、衛生、財務、檔案管理等規章制度,配合各部門開展綜合監管的同時,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工作。
(三)發揮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作用。養老服務領域行業組織要積極推行行業信用承諾制度,健全行業自律規約,規范會員生產和經營行為,加強會員信用管理,推動行業自律體系建設,制定行業職業道德準則,規范從業人員職業行為,積極協調解決養老服務糾紛。完善社會監督機制,民政部門要主動公開養老服務機構舉報投訴熱線,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優化投訴舉報受理流程,實現“民政牽頭、歸口負責”。聽取養老服務對象及家屬、新聞媒體和社會公眾等監督主體的意見和建議,主動接受輿論監督,積極做好熱點敏感問題的應對工作,切實維護社會穩定和正常養老服務秩序。
四、細化監管內容
(一)加強備案監管。全面建立養老機構備案信用承諾制度,備案申請人應當就養老機構按照建筑、消防、食品、醫療衛生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標準開展服務活動提交書面承諾并向社會公開,將書面承諾履約情況記入信用記錄,對違反承諾的,依法依規實施懲戒。加強備案信息核實,對已備案的,民政部門會同相關部門自備案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進行現場檢查;對未備案的,自發現其收住老年人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民政部門會同相關部門進行現場檢查,并督促及時備案。依法打擊無證無照從事養老服務行為,對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以市場主體名義從事養老服務經營活動的,按照《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的有關規定查處。民政部門發現個人或者組織未經登記以養老機構名義開展活動的,應當書面通報相關登記管理機關,并配合做好查處工作。對未經登記擅自以社會服務機構名義開展養老服務活動的,由民政部門依法查處。對未經登記管理機關核準登記,擅自以事業單位法人名義開展養老服務活動的,由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機關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給予行政處罰。
(二)加強運營秩序監管。民政部門要引導養老服務機構優化內部管理,規范服務行為,合理規避風險。健全入院評估、風險告知制度和糾紛協商調解機制并做好相關指導工作。養老機構應當建立健全內部管理檔案、服務協議制度,妥善保管異常事件報告、緊急呼叫記錄、值班記錄、交接班記錄、門衛記錄、視頻監控記錄等資料。在各出入口、接待大廳、值班室、樓道、食堂等公共場所和部位安裝視頻監控,經老年人或其代理人書面同意確認,可在其居室內安裝視頻監控。民政部門指導退出的養老服務機構妥善做好老年人的服務協議解除、安置等工作,加強對民辦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退出財產處置的監管,防止因關聯關系、利益輸送、內部人控制等造成財產流失或轉移。
(三)加強養老服務設施用地監管。自然資源部門負責依法對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擅自轉讓、出租、抵押劃撥土地使用權的行為進行查處,對改變養老服務設施用地的土地用途等行為依法進行監管。城市綜合執法等部門依法查處養老服務設施用地單位未經批準改變規劃確定的土地用途。
(四)加強質量安全監管。持續推進養老服務機構風險隱患排查整治,引導其主動防范消除建筑、消防、食品、醫療衛生、特種設備等方面的風險隱患。督促各級各類養老機構嚴格落實《養老機構服務安全基本規范》(GB38600—2019)有關要求。民政部門會同住建、公安、消防救援等相關部門抓好消防安全整治,摸清消防安全狀況,建立隱患、整改、責任清單,督促養老服務機構采取修繕、更換等措施整改消除,對重大火災隱患要提請本級政府掛牌督辦、推動整改,市場監管部門加強電梯、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查,保障特種設備運行安全。
(五)加強食品衛生防疫安全監管。市場監管部門要將養老服務機構食堂食品安全納入執法監督范圍,按規定加強對原料購進、加工、存儲等重點環節的檢查,督促養老服務機構落實食品安全管理要求,防止食物中毒等事故發生。衛生健康部門牽頭負責養老服務機構內設醫療機構備案管理、醫療質量、醫務人員執業行為規范等的監督管理,指導養老服務機構全面落實傳染病疫情防控要求,落實醫療防護管理措施,確保醫療衛生防疫安全。
(六)加強從業人員監管。養老服務機構中從事醫療護理、康復治療、消防管理等服務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當具備相應資格。衛生健康部門要加強對養老服務機構內設醫療機構中從事醫療護理、康復治療的專業技術人員資格檢查。消防救援機構要加強對養老服務機構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的資格檢查。人社、民政部門要加強養老護理員崗前職業技能培訓及崗位職業技能提升培訓,積極開展養老護理員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工作,嚴格末端監督執法,依法依規加強對有關培訓評價組織和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監管,防止出現亂培訓、濫發證現象。教育部門要加強院校內老年服務與管理人才培養,推行1+X證書試點。公安、民政部門要依法依規從嚴懲處養老服務機構欺老、虐老等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行為,對相關責任人實施行業禁入措施。
(七)加強涉及資金監管。發改、財政、民政部門要加強對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支持的養老服務項目建設資金和政府獎補資金的監管,定期進行抽查,依法打擊虛報冒領、騙取或截留、挪用補貼資金行為。財政、民政部門要加強對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的監管。審計部門要加大對涉及使用財政資金的養老服務重點建設項目實施過程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跟蹤審計問效力度。醫療保障部門要加大對納入醫保定點的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使用醫保基金的監督管理力度,確保醫保基金安全。民政、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加強對養老服務機構預收服務費用的規范管理。銀保監等部門要加強對金融機構開展養老服務領域金融產品、服務方式創新的監管。民政、公安等部門要加大對以養老服務為名非法集資的風險排查力度,做好政策宣傳和風險提示,依法打擊養老服務機構以養老服務為名的非法集資活動。
(八)加強突發事件應對。民政部門要指導養老服務機構建立完善突發事件的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事后恢復與重建等工作機制。做好養老服務機構突發事件應對工作。養老服務機構要依法科學制定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等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配備報警裝置和應急救援設備設施,開展突發事件應急知識宣傳和應急演練。民政部門要協調相關部門做好指導養老服務機構落實相關安全規范和標準,明確安全責任和防范措施。養老服務機構發生或可能發生傳染病暴發流行、不明原因的群體性疾病、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應當依照相關要求向所在地縣級衛生健康主管部門、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民政部門報告,并在相關部門和機構指導下采取衛生處理、隔離等防控措施。養老服務機構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應當依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相關規定,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應急管理部門和民政部門報告。
五、創新監管方式
(一)加強協同監管。積極推進養老服務機構“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制定養老服務機構部門聯合抽查事項,納入《黑龍江省市場監管領域部門聯合抽查事項清單》,統一實施動態管理,并結合監管特點和需要,制定養老服務機構部門聯查工作指引。檢查事項分為重點檢查事項和一般檢查事項。重點檢查事項主要包括建筑、消防、食品安全、環保、醫療衛生、特種設備、服務安全和質量等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的內容,抽查比例不設上限。其中,對養老服務機構服務安全和質量,要保證每年不少于一次的現場檢查。一般檢查事項主要包括運營資質、備案事項、合同管理、服務收費、信息公開、規章制度等內容,抽查比例根據監管實際情況設置上限。民政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統籌建立本級養老服務機構檢查對象名錄庫,并及時動態更新,確保數據準確。統籌建立住房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醫療安全、特種設備安全、應急管理、人員管理、運營管理、服務管理、疾病防控(疫情防控)等領域專家組成的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必要時可以吸納檢測機構、科研院所等參與。
(二)健全信用監管機制。各地要構建信用聯合獎懲機制,結合養老服務機構的服務規模、信用記錄、風險程度等情況,確定抽查比例和頻次。對違法失信、風險高的養老服務機構,適當提高抽查比例和頻次,將嚴重違法失信的養老服務機構列入聯合懲戒對象名單,依法依規實施失信懲戒。全面建立養老服務市場主體信用記錄,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標識,整合形成完整的市場主體信用記錄,將有關信息提供至黑龍江省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并通過信用中國(黑龍江)網站、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黑龍江)及相關部門門戶網站等渠道依法依規向社會公開,實現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的在線披露和信息共享。在養老服務機構開展公共信用綜合評價,開展信用預警和風險提示,實施信用分級分類監管。鼓勵養老服務機構積極主動應用“碼上誠信”向社會公開展示自身信用狀況。
(三)推行“互聯網+監管”。運用大數據手段實現規范化、精準化、智能化監管,減輕養老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負擔。統籌運用養老服務領域政務數據資源和社會數據資源,推進數據統一和開放共享。民政部門要依托“金民工程”全國養老服務信息系統,及時采集養老服務機構基本信息、服務質量、運營情況、安全管理、補貼發放,以及養老護理員等從業人員職業技能等級、從業經歷、職業信用等數據信息,形成養老服務機構組織信息基本數據集和養老從業人員基本數據集,依托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和國家“互聯網+監管”系統推進有關基本數據集共享,推動技術對接、數據匯聚和多場景使用,實現跨地區互通互認、信息一站式查詢和綜合監管“一張網”。
(四)發揮標準規范引領示范作用。開展養老機構等級評定工作,進一步提高管理服務水平。引導養老服務機構嚴格落實養老服務有關國家標準和工程建設、醫療衛生等相關標準。支持行業組織等社會團體制定發布養老服務和產品的團體標準,鼓勵養老服務企業制定具有競爭力的企業標準。推動建立政府主導制定標準與市場主體制定標準協同發展、協調配套的新型標準體系,促進行業標準化、規范化發展。
(五)監管結果處置。監管工作完成后,各部門在監督檢查中發現養老服務機構存在建筑、房屋使用、消防、食品、醫療衛生、環境保護、特種設備等方面安全隱患,應當立即督促養老服務機構整改,并書面告知相關行業管理部門。對安全隱患突出或情況緊急需要立即處置的,應當依法責令養老服務機構停業整頓或者采取緊急處置措施,并通知其他相關行業管理部門到場處理。對應當采取行政強制措施或者行政強制執行的,應當通知具備相應執法權限的部門或者申請人民法院依法處理。涉嫌犯罪的,移交有關部門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對部門聯合監管中發現的問題,各部門應按職能指導養老服務機構做好全面整改工作,相關部門負責按規定對整改落實情況檢查驗收,存在問題和整改結果及時依法向社會公布。對因違法違規而無法繼續提供服務的養老服務機構,民政部門負責協調,并妥善安置老年人。
六、有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養老服務機構監管工作,事關眾多老年人的生命財產安全、事關萬千家的幸福與安康,各級各部門要堅持黨對養老服務工作的全面領導,把黨的領導貫穿到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全過程。各級相關部門要在養老服務發展議事協調機構的綜合指導和統籌協調下,加強部門間信息溝通和相互協作,推動形成民政部門牽頭,各相關部門協同推進的管理格局。對綜合監管工作推進執行不力,造成重大損失或社會影響的,依法依規予以處理。相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有關規定的,要加大追責問責力度嚴肅查處。
(二)提升執法水平。加強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執法隊伍建設,提升行政執法人員的業務能力和執法水平,全面推行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強化對行政執法權力的制約和監督。加強行政執法人員業務培訓,規范執法檢查、立案、調查、審查、決定等程序和行為。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和錯案追究制,探索建立容錯糾錯和免責機制,完善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程序。
(三)提高保障水平。在組織指揮、執法經費、技術裝備、人才培養等方面加大保障力度。推動人財物等監管資源向基層下沉。推進綜合執法裝備標準化建設,提高現代科技手段在綜合執法中的應用水平。民政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加強監管經費保障,開展養老服務綜合監管所需經費要納入同級財政預算。各級相關部門可視實際情況聘請養老服務機構公共管理、建筑設計、消防安全、醫療衛生、食品藥品等領域專家學者,為綜合監管提供人才支撐。
(四)強化宣傳引導。按照“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要求,積極開展養老服務法治宣傳教育。廣泛推廣宣傳先進經驗和典型案例,把推動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工作與保障老年人合法權益和實現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相結合,鼓勵和引導全社會參與,推動形成關心、支持養老服務綜合監管、促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的良好氛圍。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1月25日
來源:黑龍江省政府辦公廳
本文標題:養老機構等級評估信息系統「健全養老服務綜合監管制度意見」
本文出處:http://m.8989728.cn/news/news-dongtai/13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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