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市民政局聯合市財政局印發《安慶市居家和社區基本養老服務提升行動實施方案》(下稱《方案》),明確了安慶市居家和社區基本養老服務提升工作的總體要求、任務目標、重點工作、對象認定、提供主題、工作流程、實施步驟、保障措施等八項內容。
根據《方案》,安慶將開展老年人摸底評估,依據《長期護理失能等級評估標準(試行)》《老年人能力評估》等標準,對有建設家庭養老床位及居家上門服務需求的老年人開展能力評估;建設家庭養老床位,對設置家庭養老床位的老年人的居家環境進行適老化、智能化改造。
到2023年6月底前
面向經濟困難的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建設不少于3315張家庭養老床位;
實施居家上門服務,為有相關需求但未建立家庭養老床位的老年人提供居家養老上門服務。
到2023年6月底
完成不少于7840人次的居家上門服務。
《方案》明確了七個工作流程
01
在機構遴選上,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通過公開招標等方式確定。
02
在申報審核上,嚴格按個人申請、村(居)受理、鄉鎮(街道)初審、縣級民政部門復審的程序執行。
03
在能力評估上,全市統一開展老年人能力評估,并建立個人檔案。
04
在建設方案上,結合老年人能力評估結果,分別為服務對象制定一戶一策家庭養老床位建設方案及服務計劃。
05
在床位管理上,項目承接機構根據協議內容,為服務對象實施家庭適老化改造和智能化改造建成后的家庭養老床位,統一接入安慶市養老服務信息平臺管理。
06
在協議管理上,與服務對象或其代理人分別簽訂家庭養老床位建設及信息化服務協議,約定家庭養老床位建設內容、工程時間、服務計劃等。
07
在服務提供上,為簽約老年人提供相應居家養老上門服務,并根據服務對象身體狀況和照護需求,及時調整服務計劃。
根據《方案》,安慶將明確保障標準,對經濟困難老年人的家庭養老床位,按照不超過7000元確定一次性建床補助標準。
對未建床的居家上門服務對象,按照不超過200元/人·月確定服務補貼標準。
同時嚴格資金和設備管理,嚴格按照項目支持范圍、執行周期、使用要求等使用資金,嚴禁將項目資金用于建設行動以外的其他項目,并加強家庭養老床位設備管理,低值易耗品以外的大件可移動設備,由各縣(市、區)民政部門統一回收。
本文標題:事關養老!安慶發文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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