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發布若干措施,加快推進養老服務發展
時間:2022-10-01 10:57 來源: 作者:小杰 人瀏覽
5月23日,記者從成都市人民政府官網獲悉,市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加快推進養老服務發展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從優化居家社區養老服務體系、構建普惠優質機構養老服務體系、拓展健康老齡生活服務體系、完善養老服務多元化發展體系、健全養老服務綜合保障體系五個方面提出了28條措施,自2022年6月20日起施行。
關鍵詞:居家社區養老
加快構建15分鐘養老服務圈
如何優化居家社區養老服務體系?《措施》提出,完善社區養老服務綜合體、社區養老院、日間照料中心、養老服務站點等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骨干網,加快構建15分鐘養老服務圈。到2025年,全市每個街道及有條件的鎮至少建成運營1個社區養老服務綜合體,社區日間照料機構覆蓋率達到95%以上,有條件的居住區按照5分鐘生活圈設立養老服務站點。
2022年,每個區(市)縣至少建有1所以農村特困失能、殘疾和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專業照護為主的縣級特困人員敬老院。推進鄉鎮敬老院轉型升級為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村至少設置1個互助式養老服務站點。
《措施》還就推進居家和社區適老化改造、優化居家社區服務指導、完善老年人關愛服務體系提出要求。
關鍵詞:普惠優質機構養老
社會化養老機構新增床位給予補助
構建普惠優質機構養老服務體系方面,從深化公辦養老機構改革、推動普惠型功能型床位建設、深化養老院服務質量建設專項行動等方面提出具體措施。
《措施》中提出,鼓勵公辦養老機構實行社會化運營或探索改制為國有養老服務企業。鼓勵政府投資新增養老服務設施委托社會力量運營。建立科學合理的公辦養老機構價格形成機制,鼓勵公辦養老機構擴大收益用于支持兜底保障對象的養老服務。
如何推動普惠型功能型床位建設?成都將推進普惠養老城企聯動專項行動,大力發展成本可負擔、方便可及的普惠養老服務。引導社會力量投資建設和運營護理型、認知障礙癥照護型等功能型養老機構,床位設置30張,給予一次性建設補助80萬元,床位設置超過30張的,每增設1張床位,按每張床位1.5萬元的標準再給予一次性建設補助。其他社會化養老機構新增床位,按每張床位1萬元給予建設補助。完善社會化養老機構床位運營補貼制度,鼓勵養老機構收住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到2025年,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占比超過60%。
關鍵詞:健康老齡生活
老年教育辦學體系將延伸至村(社區)
拓展健康老齡生活服務體系方面,提出推進老年人健康促進和健康教育活動,廣泛開展健康生活理念宣傳及疾病知識普及活動。
鼓勵醫療機構設置老年醫學科、増設老年病床位,醫療機構增設養老床位并在民政部門備案的,享受養老機構相關扶持政策。到2025年,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設立老年醫學科比例不低于60%,所有養老機構能夠以不同形式為入住老年人提供醫療衛生服務。
實施老年大學建設和提升行動,健全老年開放大學辦學網絡,逐步完善市、區(市)縣、鎮(街道)、村(社區)四級老年教育辦學體系,到2025年,實現參與教育活動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總數的比例達到40%以上。
關鍵詞:養老服務多元化
到2025年,各區(市)縣至少建成1個智慧養老院
《措施》提出要完善養老服務多元化發展體系,落實減稅降費降低行業成本、支持養老服務機構連鎖品牌運營、拓寬投融資渠道、推進互聯網+養老行動等。
在推進互聯網+養老行動上,發展互聯網+養老服務,鼓勵企業研究開發智能養老產品,簡化應用程序使用步驟及操作界面,引導幫助老年人解決運用智能技術困難。開展智慧健康養老應用試點示范。完善全市養老服務信息平臺,加強信息技術在基本養老服務申請受理、過程管理、資金結算、信息推送、服務質量監測、安全生產監管等方面的應用。到2025年,每個區(市)縣至少建成1個智慧養老院和1個智慧養老社區。
關鍵詞:養老服務綜合保障
社區服務用房40%以上無償用于養老服務
在健全養老服務綜合保障體系方面,《措施》提出強化養老服務用地供給、保障養老服務設施用房供給、推進養老服務設施配套、完善人才激勵機制、加大財政保障力度、完善養老服務綜合監管體系、加強統計監測和信息公開7個方面。
保障養老服務設施用房供給。實行兩無償一優先發展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即社區服務用房40%以上無償用于養老服務,公建配套的養老服務設施無償用于公益性養老服務,行政事業單位的閑置辦公用房優先用于養老設施。對改造利用城鎮閑置設施、療養機構舉辦養老服務機構的,在不變更土地權證上的用途和使用權人、不收取土地用途價差前提下,按照中優區域內利用老舊廠房及其他非住宅性空閑房屋發展新產業、新業態、新商業相關政策辦理相關手續。鼓勵具備條件的國有企業整合閑置資源,興辦養老服務設施。探索將長期空置公租房免費提供給社會力量開展社區養老服務。
推進養老服務設施配套。新建城區每個街道規劃建設1處建筑面積不小于3000平方米的社區養老機構,舊城區每個街道規劃建設1處建筑面積不小于1500平方米的社區養老機構。每個社區規劃建設1處建筑面積不小于750平方米的日間照料中心。新建城區規劃建設養老服務設施達標率達到100%,舊城區達不到規劃建設標準的,區(市)縣政府(管委會)應當通過購置、置換、租賃等方式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