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維度保護老年人權益再發力
時間:2022-10-01 11:21 來源: 作者:小杰 人瀏覽
尊重與關愛老年人是社會文明進步的標志。老人不安,則家庭不安;家庭不安,則社會不安。老年人的事,再小也要當大事。這個4月,事關老年人權益保護的議題,再三體現、落實到相關部門的具體工作部署與專項行動舉措上。伴隨社會老齡化程度提高,從財產權益到人身權益,從基本生存需求到更加豐富的生活追求,再到促進老年人繼續發揮作用,為老年人參與社會發展提供司法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得到更加多維度、強有力的法律保護。
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亂象
4月8日,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新時代老齡工作的意見》,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關于為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法發〔2022〕15號),同時配套發布老年人權益保護第二批典型案例。
伴隨全國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部署會召開,中央政法委秘書長、全國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辦公室主任陳一新強調,要堅持宣傳教育、依法打擊、整治規范三箭齊發,依法嚴懲養老詐騙違法犯罪,延伸治理侵害老年人合法權益的涉詐亂象問題,為廣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營造良好社會環境。會后,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等相關部門、地方隨之緊鑼密鼓部署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落細落實全國打擊整治養老詐騙專項行動部署會議精神。
為進一步加強老年人權益保護工作,中國老齡協會聯合中國司法大數據研究院開展2021年度全國涉及老年人案件情況研究。研究顯示,2021年度全國各級人民法院審結涉老案件54.25萬件,超九成為民事案件。4月18日,該研究結果經匯總在京發布。
值得一提的是,4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司法保障意見暨典型案例,旨在積極回應加強新時代老齡工作的新要求,把積極老齡觀、健康老齡化理念融入審判執行工作全過程,健全便老惠老司法服務機制,推動涉老年人矛盾糾紛源頭化解。通過公正高效權威的司法裁判,讓老年人能夠真正吃不愁、病不憂、孤不獨、樂有伴。
法發〔2022〕15號一共20條,全面梳理涉老年人權益案件的類型和特點,要求各級人民法院要依法妥善審理與老年人生活密切相關的婚姻家庭、贍養糾紛、勞動爭議等案件,加大對老年人權益司法保護力度,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需要和精神需求,促進老年人繼續發揮作用。貫徹實施反家庭暴力法,保護老年家庭成員人身、財產安全,建立人身安全保護令案件受理綠色通道,加大依職權調取證據力度,依法及時作出、送達人身安全保護令。貫徹落實民法典關于居住權的規定,依法審理涉老年人居住權益案件,滿足老年人穩定的生活居住需要,為以房養老模式提供堅實法律保障。依法加大對侵害老年人人身和財產權益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嚴厲打擊針對老年人的電信網絡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
涉老年人案件分析傳遞維權新信息
4月18日,中國老齡協會聯合中國司法大數據研究院在京發布2021年度全國老年人權益保護警示教育案例。案例分析顯示,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在我國當前涉老民事案件中排名第二,老年代步車交通安全隱患亟須引起重視,此類案件的維權困難問題需要關注。
原來,近年不少老年人駕駛三輪或四輪電動車(老年代步車)出行。這類老年代步車的重量、速度及尺寸都超出非機動車的范圍,屬于機動車范疇,應按規定依法登記并持證駕駛,但現實中老年代步車大多無牌照和駕照,無法投保交強險,一旦發生交通事故遭受損失理賠無門,維權困難是此類案件特點。
除交通出行外,2021年度全國涉及老年人案件情況研究顯示,再就業權益、旅游消費、老年婚姻以及保健品詐騙、電信網絡詐騙等方面的老年人權益保護問題值得注意。統計顯示,近三年勞務合同糾紛在涉老民事案件中的比例不斷上升,以養生講座、專家坐診、免費體檢為名的養生游、會議游等詐騙案件近年也有所增長。
依法審理涉老年人權益的各類案件,利用司法手段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職責使命。2021年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人民法院老年人權益保護十大典型案例。這其中既有財產權益糾紛,如老年人財產權保護、老年人委托理財,也涉及人身權益的保護,如對老年人的精神贍養、遺產分割時照顧老年人利益;既有家庭內部贍養問題,也包括家庭贍養缺失情況下公權力機關介入的嘗試,如贍養糾紛檢察院支持起訴、依法指定福利機構為無民事行為能力老年人的監護人;既關注老有所住的老年人基本生存需求如保障老年人居住權,也包括豐富老年生活所涉及的老年人旅游過程中合法權益的保護。此外,還包括以房養老、社會養老等養老形式創新中涉及的糾紛。
在2021年發布老年人權益保護十大典型案例的基礎上,結合司法實踐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2022年4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有針對性選取五件典型案例,發布老年人權益保護第二批典型案例,進一步統一法律適用標準,為老年人權益保障提供更為明確的行為指引和規則參考。
老年人權益保護案例背后的法理情
一個案例勝過一打文件。一個個案例,講的是新時代公正司法的故事,體現的是國法天理人情的統一,是新時代法治的進步和直抵人心的公平正義。
盤點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五件老年人權益保護第二批典型案例,記者發現第一個案件馮某某與柳某某人身安全保護令及物權保護糾紛案,系遭受家庭暴力的老年人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案件。該案例中,女兒以保護母親財產為由實施家庭暴力,老人被迫搬出自有住房,財產也被搶走,故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及物權保護。人民法院依法及時作出人身安全保護令,訓誡督促被申請人遵守人身安全保護令。該案明確老年人對個人財產依法獨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子女或者其他親屬不得干涉,不得以竊取、騙取、強行索取等方式,或以為父母好等任何理由侵犯老年人的合法財產權益,不得對老年人實施謾罵、威脅、毆打、限制人身自由等家庭暴力行為。
如何充分尊重老年人真實意愿,如何保障失智老年人的合法權益,是全社會需要共同面對的問題。此次發布的孫某乙申請變更監護人糾紛案,即為貫徹落實民法典和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中的意定監護制度的案例。該案例中,女兒為取得八旬老父孫某某的房屋拆遷安置補償款,在其不知情的情況下,申請對其進行行為能力鑒定并指定自己為監護人。此后,孫某某侄女起訴要求變更自己為監護人,并出具公證書,主張孫某某在被宣告成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之前就已簽訂《意定監護協議》,委任監護人和監護監督人。人民法院充分尊重老年人真實意愿,依法判決變更監護人,切實保護老年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該案明確若存在侵害被監護人利益的情況,其他愿意擔任監護人的個人或組織亦可申請法院變更監護人。
典型案例里的超齡勞動者權益保護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新時代老齡工作的意見》堅持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和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相結合、將滿足老年人需求和解決人口老齡化問題相結合,提出促進老年人社會參與,鼓勵老年人繼續發揮作用,深入開展銀齡行動。
要鼓勵老年人繼續發揮作用,必須把老有所為同老有所養結合起來,充分發揮低齡老年人作用,探索適合老年人靈活就業的模式。當然,這同時也意味著需要為維護老年人就業權益提供司法保障。
此次發布的李某某訴高某某、某保險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正是貫徹實施《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新時代老齡工作的意見》要求的生動詮釋。在侵權糾紛案件中,有觀點認為,已逾法定退休年齡的老年受害人不存在誤工費問題,因此對該請求不應當予以支持。在該案例中,法院對于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但仍具有勞動能力并通過勞動獲得報酬的老年人,結合老年人的醫療情況、勞動能力、收入狀態等案件相關事實,依法支持其因交通事故導致的誤工費賠償請求。該案在統一類案裁判標準的同時,也為老年人依法保護自身權益提供有益參考。
近年,再婚老人的贍養問題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此次發布的龐某某訴張某某等二人贍養費糾紛案即屬于再婚老人的贍養費糾紛案。該案例中,78歲的龐某某獨居生活,先后有兩次婚姻,共生育6名子女,但子女因母親再婚、未長期共同生活、親情關系淡化,不愿履行贍養義務。龐某某基本生活依靠拾荒及領取低保金,現年老多病、無經濟來源,請求判令子女每月支付贍養費。人民法院通過裁判明確,成年子女應履行對父母的贍養義務,包括經濟上的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干涉父母離婚、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系變化而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