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老變坑老,涉案600萬,獲刑15年!
時間:2022-10-01 11:19 來源: 作者:小佳 人瀏覽
近年來,針對老年人實施的詐騙手段方式不斷翻新,一些不法分子假借養老之名行詐騙之實,從保健品誘惑到各種原始股詐騙,再到近年熱門的炒床位以房養老圈套,涉老詐騙層出不窮,讓人防不勝防,嚴重危害老年群體財產安全。
案情簡介
2011年至2020年7月,被告人萬某在某單位任職期間,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利用其工作身份和工作環境上的優勢條件,虛構能為他人辦理企業社會養老保險、增加工齡、特殊工種提前退休等事實,隱瞞真相,先后取得30多名被害人信任,騙取被害人通過現金支付、微信、支付寶或銀行轉賬等方式支付委托辦理保險資金600余萬元,并將所騙得的資金轉用于個人生意經營、投資、消費等。
庭審中
監利法院經審理查明后認為,被告人萬某詐騙他人財物600余萬元,數額特別巨大,構成詐騙罪,應予依法懲處。萬某多次實施詐騙,應從重處罰。萬某在案發前主動退贓100余萬元,取得部分被害人的諒解,可對其酌情從輕處罰。萬某在開庭審理過程中表示自愿認罪認罰,但其未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未交代其贓款去向,不能認定其具有自愿認罪認罰情節。
最終,監利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萬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罰金四十萬元;責令被告人萬某退賠給被害人違法所得四百八十萬余元,并追繳其違法所得七萬元上繳國庫。
法官提醒
本案中,萬某以代辦養老保險提前退休補辦養老金等為由,騙取中老年人的手續費活動經費,并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詐騙受害人交納的保險金,造成了人民群眾重大財產損失。甚至部分被害人被騙而不自知,還主動幫萬某介紹起新客戶。
在此提醒廣大中老年人群體應保持警惕之心,不要輕信他人,注意妥善保管自己的個人信息,不將手機、銀行卡、身份證等重要物品輕易交予他人;在涉及錢財問題時,應及時與兒女、親屬溝通商議,避免因自行決定而遭受財產損失。
廣大群眾應樹立正確理財觀念,了解當前多發的各類詐騙手段,加強對詐騙伎倆的識別能力,警惕養老詐騙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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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養老變坑老,涉案600萬,獲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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