婁星:人性化執行,保障古稀老人的養老生活
時間:2022-10-01 14:20 來源: 作者:小佳 人瀏覽
近日,婁底市婁星區人民法院在執行一起借貸糾紛案件的過程中,全力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協解,促使達成執行和解協議,順利解除了對一位古稀老人養老金賬戶的凍結。
家住婁底市婁星區火車站社區的彭某已年逾七十歲,由于彭某為其兒子、兒媳在借款時做了擔保,而彭某的兒子、兒媳無力償還借款,彭某與其兒子、兒媳被原告一同起訴到法院,并被判決承擔連帶清償借款的責任。在案件進入強制執行程序后,婁星區法院依法查封、凍結了彭某及其兒子、兒媳名下的財產,同時彭某發放養老金的銀行賬戶也被凍結。彭某為此數次到法院反映因養老金賬戶被凍結,沒有收入來源,導致生活困難。經承辦法官實地走訪后了解到,彭某每月的養老金只有3000多元,沒有其他收入,養老金賬戶被凍結后面臨著失去生活來源的困境,身患多種疾病的彭某連醫藥費也無法支付。
在人民法院的強制執行程序中,對未按生效法律文書履行義務的被執行人依法應當凍結、查封其名下的銀行存款、收入等財產。同時對凍結被執行人工資收入的,法院的強制執行也要人性化,保留被執行人最低生活標準的費用。然而該案中老人每月需要較高的醫藥費用,僅按最低生活標保留彭某的生活費,不能解決老人面臨的困境。針對彭某實際困難,婁星區法院的執行法官也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為此執行法官多次找申請人進行協商,告知其老人的情況,盡力爭取申請人對老人的理解。經執行法官的多次協調,雙方最終達成執行和解,申請人同意放棄部分債務利息,僅執行彭某兒子、兒媳名下的房產,同意法院全部解除對彭某養老金的凍結,讓老人每月可以全額領到了自己的養老金,生活有了保障。
由于婁星區法院執行法官人性化的執行,耐心、細致的調解,在保障申請執行人利益的同時,也保障了被執行人基本生活的權利。同時法官提醒借款擔保人按自己的財務能力謹慎提供債務擔保,否則在主債務人不能履行還款義務時,擔保人需承擔還款責任,同時面臨法院強制執行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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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婁星:人性化執行,保障古稀老人的養老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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