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經濟特區養老服務條例正式公布
時間:2022-10-01 14:19 來源: 作者:小佳 人瀏覽
長期護理保險將于明年10月1日起在我市征繳,失能老人將由此減輕家庭負擔,更好實現老有所護,深圳人從此也有了養老、醫療、工傷、失業、生育之外的社會第六險。
備受關注的《深圳經濟特區養老服務條例》8日已在讀特新聞客戶端上全文公布,并擬于明年3月1日起實施,為深圳有備而老提供法治保障。
保費按職工月平均工資0.1%繳交
深圳是一個年輕的城市,但隨著早期來深建設者幾乎將同時步入老年人行列,深圳市面臨井噴式養老壓力。據統計,我市戶籍老人30多萬,加上常住老年人口,超過100萬人。戶籍老人中,有60至79歲中度和重度失能居家老人8500多人,80周歲以上老年人近4萬人。解決失能、高齡老人的護理問題成為迫切需要。
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是此次立法的亮點之一,主要是為被保險人在喪失日常生活能力、年老患病時,提供護理保障和經濟補償的制度安排。該保險制度已在我國多個城市展開試點,與其他試點城市相比,深圳擴大了參保人范圍,除用人單位外,年滿18周歲且未在校就讀的我市戶籍非在職人員也納入其中,并與深圳現行基本醫療保險相銜接,讓更多人群能獲得保障。保險待遇按照參保人照護評定等級、服務提供方式、累計參加保險的年限等確定。
長期護理保險費以本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照0.1%的比例逐月繳交,其中職工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各按50%比例繳費,退休人員、居民以及其他人員由個人繳費,困難人群繳費由財政給予補助。以2019年度在崗人員月平均工資10646元測算,每人全年繳費約為128元,職工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各承擔約5.3元/月;退休人員、居民及其他人員折合約10.6元/月。
享受什么樣的養老服務由評估結果定
條例要求構建多層次、全覆蓋、高效便捷的養老服務網絡,各區至少建設一家區級養老服務機構,各街道至少建設一家綜合性養老服務機構,各社區根據老年人分布情況建設養老服務站點。
哪些老人可以入住公辦養老院?哪些老人可以領取養老補貼?老人在居家養老中可以享受什么樣的服務?條例要求建立統一的老年人綜合評估制度,科學確定老年人的失能等級、服務類型和照護等級,作為老年人享受相關補貼、長期護理保險待遇、接受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入住養老機構或者醫療機構等的依據。
深圳老人居家養老的質量將進一步提高。條例要求借助社區平臺為居家老年人提供日間托養、助餐、助潔、醫療康復等服務;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為重度失能老年人提供臨時或者短期看護;對中度以上失能老人以及特困老人家庭設施實施無障礙改造,符合規定的由財政給予補貼。
重度失能老人3個月內入住公辦養老院
公辦養老機構的兜底作用將得到更充分發揮。條例明確規定,新建公辦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應占總床位的80%以上,已建成的養老機構應當逐步提高護理型床位比例。
本市戶籍特困老年人、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群體申請入住公辦養老機構的,民政部門應當保障其在1個月內入住,其他本市戶籍重度失能老年人申請入住公辦養老機構的,民政部門原則上應當保障其在3個月內入住。
按收住對象不同,公辦養老機構實行差別收費。對本市戶籍特困老年人免收費用;對低收入困難家庭的中度以上失能、殘疾、高齡老年人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收取費用;對其他符合公辦養老機構入住條件的老年人,按照非營利原則扣除政府投入、社會捐贈后的實際成本,實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管理。
刪除獨生子女護理假內容
條例草案曾規定老人生病期間用人單位應當給予獨生子女護理假,以緩解贍養壓力。不過,在征求意見過程中,這個條款爭議很大。有不少意見認為獨生子女護理假會加重企業負擔,不利于營商環境進一步優化,甚至可能出現企業歧視獨生子女員工,進而引發新的就業問題。
前不久,國家衛健委在答復網友關于獨生子女護理假的問題時表示,將繼續加強對相關問題的調研,總結地方經驗,研究在國家層面制定相關政策的可行性。市人大常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考慮到以上因素,條例刪除了獨生子女護理假相關內容,等待國家層面統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