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發布養老服務條例,構建高水平養老服務體系
時間:2022-10-01 14:15 來源: 作者:小杰 人瀏覽
《深圳市經濟特區養老服務條例》(以下簡稱《養老服務條例》)自今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條例規定的長期護理保險費自2021年10月1日起征繳。
《養老服務條例》立足深圳先行示范,以經濟特區法規形式,將近年來深圳市開展養老服務的經驗做法予以固化,既與國家和廣東省相關政策銜接,又做了相關制度創新探索,全面系統規范深圳市養老服務工作,進一步落實推進養老事業發展的各項措施,滿足老年人多層次、多樣化養老服務需求。緊抓雙區驅動重大機遇和老年人口發展關鍵窗口期,打造老有頤養民生幸福標桿城市和構建高水平養老服務體系。
據統計,深圳市戶籍老人30多萬人,加上常住老年人口,超過100萬人。戶籍老人中,有60~79歲中度和重度失能居家老人8500多人,80周歲以上老年人近4萬人。失能、高齡老人的護理問題迫切需要解決。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是此次立法的亮點之一,主要是為被保險人在喪失日常生活能力、年老患病時,提供護理保障和經濟補償的制度安排。
《養老服務條例》擴大參保人員范圍,除用人單位職工外,進一步將年滿18周歲且未在校就讀的非在職醫療保障參保人員也納入其中,并與深圳市現行基本醫療保險體系相銜接,讓更多人群能夠享受長期護理保險待遇保障。
長期護理保險費以深圳市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按照0.1%的比例逐月繳交,其中職工由用人單位和個人各按50%比例繳費,退休人員、居民以及其他人員由個人繳費,困難人群繳費由財政給予補助。以2019年度在崗人員月平均工資10646元測算,每人全費約為128元,職工由用人單位各承擔約5.3元/月;退休人員、居民及其他人員折合約10.6元/月。
《養老服務條例》對哪些老人可以進入公辦養老院,哪些老人可以領取養老補貼,老人在居家養老中可以享受什么樣的服務?等問題給出了明確解答。《養老服務條例》要求建立統一的老年人綜合評估制度,科學確定老年人的失能等級、服務類型和照護等級,作為老年人享受相關補貼、長期護理保險待遇、接受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入住養老機構或者醫療機構等的依據。
在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方面,《養老服務條例》明確老年人養老以居家養老為基礎。依法負有贍養、撫養老年人義務的子女、配偶及其他人員,應當依法履行對老年人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義務。
《養老服務條例》明確規定,新建公辦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應占總床位的80%以上,已建成的養老機構應當逐步提高護理型床位比例。擁有深圳戶籍的特困老年人、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群體申請入住公辦養老機構的,民政部門應當保障其在一個月內入住。其他深圳市戶籍的重度失能老年人申請入住公辦養老機構的,民政部門原則上應當保障其在3個月內入住。
在入住公辦養老院收費方面,按收住對象不同,公辦養老機構實行差別收費,對深圳戶籍特困老年人免收費用;對低收入困難家庭的中度以上失能、殘疾、高齡老年人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收取費用;對其他符合公辦養老機構入住條件的老年人,按照非營利原則扣除政府投入、社會捐贈后的實際成本,實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管理。
《養老服務條例》還提出統籌推進醫療衛生服務與養老服務融合發展,建立健全醫養康養結合機制。在醫療和照護服務、學科研究、人才培養等方面開展交流合作,為老年人提供住院治療、康復護理、安寧療護等服務。
此外,獨生子女護理假會加重企業負擔,不利于營商環境進一步優化,甚至可能出現企業歧視獨生子女員工的情況,進而引發新的就業問題。考慮到以上因素,《養老服務條例》刪除了獨生子女護理假相關內容,等待國家層面統一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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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深圳:發布養老服務條例,構建高水平養老服務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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