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溫州市居家養老服務促進條例關注人口老齡化問題
時間:2022-10-01 13:47 來源: 作者:小佳 人瀏覽
日月不肯遲,四時相催迫。隨著銀發浪潮席卷而來,溫州老年人口日益呈現出老齡化、空巢化、失能化等特點,探索老有所養新路徑已迫在眉睫。
堅持以問題為導向,破解居家養老難題。《溫州市居家養老服務促進條例》(下簡稱《條例》)的出臺不僅關乎民生福祉,更是在構建養老服務體系的基礎上,打響了‘幸福頤養溫州’的品牌。市人大法工委主任張勝海表示,該《條例》面向具有本市戶籍并居住在本市的老年人,提供居家養老服務。
其中,重點優撫對象、最低生活保障等家庭成員中的重度失能失智老年人,每月可享不少于45小時的免費居家養老服務,而中度失能失智老年人則不少于30小時。
衣食住行有所依
穩定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基本盤
旺盛的養老需求與薄弱的服務基礎之間的矛盾,是《條例》起草過程中首當其沖要解決的難點。張勝海表示,我市163萬60歲以上老年人中,絕大部分還是偏愛居家養老模式,而我市居家養老工作基礎卻是幾乎空白。
聚焦難點,從新出行。《條例》堅持政府主導、家庭盡責、社會參與、保障基本、發揮市場作用這五大原則,以明確分工一點點描摹出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基本盤服務設施的適老化建設,以及助餐、助潔、助行、日間托養等基本生活照料,覆蓋衣食住行人生四事。
老有所居,居有定所,乃老年人心之所系。《條例》要求居家養老服務用房必須與住宅項目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分期項目則優先在首期項目主體工程中配套建設居家養老服務用房。
按照養老服務設施布局專項規劃,城鎮地區應適度集中居家養老服務用房配套建設指標,統一設置具備生活照料、健康照護、文體活動等功能的鎮街級綜合型養老服務中心;農村地區則在綜合養老服務供需狀況、文化醫療衛生等公共服務設施等因素,設置居家養老服務用房,每個行政村或者相鄰行政村至少集中配置一處。
此外,考慮到老年人行動不便,新建居家養老服務用房需設置在建筑低層部分,如設置在二、三層,需設電梯或者無障礙坡道等適老通行設施。與此同時,老舊小區在適老化改造時,也會進行加裝電梯、加裝扶手、地面防滑處理等基本元素改造,方便老人出行。
為實現老有所食,食有所安,《條例》還支持村(居)委會開設助餐服務場所,為居家老年人提供集中用餐、餐飲配送等助餐服務,并鼓勵有條件的組織和個人參與助餐服務,共同守護舌尖上的幸福晚年。
身心安康有保障
兜底居家養老服務健康網
隨著年齡變大,身體機能下降,很多老人都患有慢性病,老有所醫需求愈發迫切。推進醫養結合,建立健全醫養康養結合機制勢在必行。
完善用藥管理、醫保支付政策,為老年人社區治療、續方配藥、費用結算提供方便……《條例》要求,對于老年人常見病、慢性病,醫療機構應對老年人提供便利,提供諸如開通就診轉診綠色通道、簡化費用結算、醫保支付流程手續等高效便捷醫療服務。
與此同時,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網絡建設,方便居家老年人就近享受醫療衛生服務,也是應有之義。居家養老服務機構可內設醫務室、護理站等醫療機構,為居家老年人上門提供醫療巡診、健康管理、預約轉診等服務。
并且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還能經自愿申請后,按規定被納入醫保定點范圍、進行醫保定點管理。若無設置醫療機構,居家養老服務機構也必須增設并定期維護自動體外除顫儀、急救箱等應急救護器具設備,以備不時之需。
欲筑室者,先治其基,心理健康往往是身體健康之基石。很多獨居老人缺少陪伴、內心抑郁難以排解,釀成心理障礙。因此,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建立健全特殊困難居家老年人巡訪制度,定期組織巡訪高齡、獨居、空巢、農村留守等有關懷需求的老年人,為其提供關懷訪視、生活陪伴、情緒疏導、心理咨詢等精神慰藉服務,心貼心服務,實打實解憂。
向智慧化專業化轉型
居家養老服務質量再加碼
數字化與養老服務的深度融合,成為應對嚴峻老齡化形勢的新思路和路徑,健康管理、緊急救助、遠程照護、居家安全監測、防走失定位……智慧養老模式利用有限資源精準滿足老年人個性化養老需求,擘畫養老新圖景。
依托統建平臺建立完善智慧養老服務信息接入系統,建立健全養老服務信息資源共享機制,推進養老服務數據互聯互通……利用互聯網+共享資源信息,增強社會養老服務資源調度和配置能力,實現養老服務供給和需求的無縫銜接。
除了大數據技術,數字化養老智慧大腦的打造,還融通了互聯網、物聯網、云計算等技術,開發和應用智能化養老服務產品和服務方式,為居家老年人提供便捷有效的居家養老服務。
推動居家養老服務向專業化進發,是在智慧養老模式的基礎上,為居家養老服務質量提升添磚加瓦
為彌補專業養老服務人才缺口,《條例》支持學校、機構開設老年醫學等養老相關專業或培訓項目;在養老服務、醫療衛生機構設立實習實訓基地,多渠道壯大養老從業人員體量,推動實現每千名老年人、每百張養老機構床位均擁有1名社會工作者。
此外,我市還將以兼職為主配備養老服務顧問,負責居家老年人信息登記、養老供需對接和服務引導、政策宣傳指導等服務。顧問制度的設立可為老年人解釋養老政策、介紹服務資源、推薦適合的養老服務項目,促進資源優化分配。
壯大隊伍、提升專業水平并行不悖。家庭照顧者、養老服務人員大多存在居家養老照護、應急救護技能不精的情況,為提高從業人員專業水平,相應部門可通過政府購買手段,以進社區宣講、進機構演示等手段開展免費培訓。
專業能力參差不齊尚是其次,從業人員職業道德水平良莠不齊,往往會埋下禍根。因此,相關部門需要增加監督檢查和指導頻次;對列入嚴重失信名單的,則依法實施懲戒措施。
正如張勝海所言:巡訪制度是《條例》的亮點所在,更是制度保障的奇招妙招。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需定期組織巡訪高齡、獨居、空巢、農村留守老人,以強有力的監督保障從業人員不敢起壞心、行惡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