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營造全社會關注并自覺維護醫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圍,推進打造嘉興醫保無騙保城市,嘉興醫保部門于4月份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以織密基金監管網 共筑醫保防護線為主題的集中宣傳月活動,并向全市醫保參保市民發出倡議:
1.知法守法,對醫保違規違法行為,自覺做好宣傳規勸,共同維護醫保基金安全。
2.就醫購藥自覺遵守醫保規定,不虛構病情欺騙醫生,堅決抵制冒名虛假就醫、重復享受待遇、掛床住院、體檢式住院、串換藥品或生活用品、轉賣藥品或醫用耗材來獲取非法利益等欺詐騙保行為。
3.管理好自己的醫療保障憑證(醫保電子憑證和嘉興社會保障·市民卡),做到不出借、不轉讓、不抵押,不給他人冒名使用或使用他人的憑證就醫購藥,不利用就醫憑證違規兌換錢物,遺失就醫憑證后及時掛失補辦。
4.不通過偽造、變造、隱匿、涂改、銷毀醫學文書、醫學證明、會計憑證、電子信息等有關資料或者虛構醫藥服務項目等方式來騙取醫保基金支出。
5.不隱瞞意外傷害原因,不將應由交通事故責任方或工傷保險等第三方承擔的醫療費用納入醫保支付。
6.不做套取、多領、冒領等侵害醫保基金的其他違規違法行為。
個人有上列違規情形之一的,由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造成醫療保障基金損失的,責令退回;屬于參保人員的,暫停其醫療費用聯網結算3個月至12個月。
個人以騙取醫療保障基金為目的,實施了上列行為之一,造成醫療保障基金損失的;或者使用他人醫療保障憑證冒名就醫、購藥的;或者通過偽造、變造、隱匿、涂改、銷毀醫學文書、醫學證明、會計憑證、電子信息等有關資料或者虛構醫藥服務項目等方式,騙取醫療保障基金支出的,除依照前款規定處理外,還應當由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處騙取金額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若您在就醫購藥過程中發現有欺詐騙保行為,請積極向醫保部門提供違法問題線索,經查實并符合《浙江省舉報獎勵實施辦法的通知(浙醫保聯發﹝2019﹞4號)》獎勵條件的,將給予500元—10萬元獎勵。
全市醫保系統
打擊欺詐騙保舉報電話
嘉興市醫療保障局:82077761
嘉興市醫療保障局南湖分局:82870199
嘉興市醫療保障局秀洲分局:83833160
嘉善縣醫療保障局:89106906
平湖市醫療保障局:85061295
海鹽縣醫療保障局:86116018
海寧市醫療保障局:89232776
桐鄉市醫療保障局:89399830
醫保基金是人民群眾的看病錢救命錢,守護醫保基金就是守護人民群眾的健康。讓我們一起努力,織密基金監管網,共筑醫保防護線!
來源:嘉興發布
【來源:嘉興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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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標題:@嘉興全體醫保參保市民您有一封信請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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