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關于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的意見》(下稱《意見》)發布,從制度模式、參加范圍、繳費水平、稅收政策、個人養老金投資等多個方面提出相關意見,確立了我國第三支柱養老保險的基礎制度框架。
同日,證監會主席易會滿主持召開全國社保基金和部分大型銀行保險機構主要負責人座談會。會議提出,養老金、銀行保險機構和各類資管機構是投資者中的專業機構代表,也是資本市場最為重要的長期資金來源。
近年來,在我國人口老齡化壓力不斷加劇背景下,盡快推出個人養老金制度的呼聲不斷。此次相關制度落地,可謂恰逢其時。這是推進我國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建設,促進養老保險制度可持續發展的重要舉措。一方面,賦予了個人更加充分的自主選擇權;另一方面,可以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多樣化養老保險需求。
個人養老金制度被稱為養老保險體系的第三支柱。如何通過投資實現個人養老金的保值、增值,為我國居民養老提供良好的資金補充?《意見》明確,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資金用于購買符合規定的銀行理財、儲蓄存款、商業養老保險、公募基金等金融產品,參加人可自主選擇。
由此可見,資本市場在其中擔起重任。公募基金入選,意料之中。因為公募基金作為資本市場成熟的專業機構投資者,在投資表現方面可圈可點。根據證監會公布的數據統計,公募基金服務投資者數量已超5.4億,受托管理各類養老金資產超4萬億元,并創造了良好的長期收益,積累了豐富的管理經驗。
從更深層次來看,基于財富管理的天然要求,作為第三支柱的個人養老金,具有投資期限相對較長、安全性和穩健性較高等特點,可以為資本市場提供長期、穩定的資金,促進資本市場穩健發展。
綜合各方判斷來看,參加人每年繳納個人養老金的上限為12000元,但基于我國可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的人口基數較廣,并且未來還會根據各方面因素適時調整繳費上限,可以預見,個人養老金賬戶資金規模有望突破萬億元。
下一步,各方將穩妥有序推動有關工作落地實施,拉開資本市場服務養老事業的新篇章。
(編輯:萬可義)本文標題:今個人養老金制度實施,長線資金又有新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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