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21 日,國務院辦公廳公開發布《關于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 " 個人養老金發展意見 "),我國個人養老金制度正式出臺。根據 " 個人養老金發展意見 " 精神,在中國境內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勞動者,都可以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
不過,個人養老金制度采取的是個人自愿原則,不強求參加。個人養老金實行個人賬戶制度,繳費完全由參加人個人承擔,實行完全積累。參加人通過個人養老金信息管理服務平臺,建立個人養老金賬戶。個人養老金賬戶是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基礎。而且參加人每年繳納個人養老金的上限為 12000 元。
我國又出臺個人養老金制度了,這是一件大事。不過,對于個人養老金制度的推出,城鎮職工或城鄉居民一定會問,自己已經有了基本養老保險了,還有必要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嗎?這個問題實際上也是很多城鎮職工與城鄉居民都非常關心的一個問題。
答案是肯定的。我國之所以要推出個人養老金制度,這其實也是應對老齡化問題的一種需要。將個人養老金制度作為基本養老保險的一種補充,與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職業)年金相銜接,實現養老保險補充功能,從而健全多層次、多支柱的養老保險體系。
而之所以要有個人養老金制度來作為補充,是因為我國企業職工的基本養老金普遍不高,以每月 2000 元到 4000 元居多。如果只是維持生計當然沒有太大的問題,但如果真的需要人護理養老,這點收入顯然就是大問題了。畢竟隨著人口老齡化,一對夫妻要撫養 1 個到 2 個孩子(國家甚至還倡導 3 孩),同時又要贍養 4 個老人,這樣的負擔顯然是這一對夫妻所承擔不起的。所以,從老人的角度來說,要盡量不給兒女們增加經濟上的壓力。因此,這就需要盡量讓自己的養老金高一些。
但企業員工的基本養老金終究不高,基于企業自身利益的考慮,很多企業實際上是按最低標準為員工交的基本養老金。至于企業(職業)年金,很多企業根本就沒有給員工繳納這個費用。因此,在這種情況下,員工要想增加自己退休后的養老金收入,顯然就有必要參加到個人養老金制度中來。這樣員工在退休后,除了可以領取基本養老金之外,還可以領取一份個人養老金。如此一來,員工退休后的收入就會有較大幅度的提高了,這對于解決將來的養老問題,顯然是有積極幫助的,至少可以在經濟上給自己的兒女們減輕一些負擔。
當然,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會增加家庭經濟的壓力。不過,年輕時候承受一些經濟方面的壓力總比年老了承受經濟方面的壓力要好得多。畢竟年輕的時候,人們可以打拚一下,也可以節省一下其他方面的開支,在家庭開支上精打細算一些,基本上還是可以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的。畢竟個人養老金每年繳納的上限是 12000 元,這個費用也不算很高。年輕時候努力一把,還是可以解決的。如果年輕時不努力,不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那就真的要應了我國的那句古語了:少壯不努力,老大徒傷悲。這樣的悲劇一定不能讓它上演。
所以,對于個人養老金制度,不論是城鎮職工還是城鄉居民務必要有正確的認識,要積極參與進來。我們中國人有一種說法叫做 " 存錢防老 ",顧名思義就是多存錢以備自己老來之需。而個人養老金制度就是一種 " 存錢防老 " 制度,在我們年輕的時候,在我們能夠賺錢的時候,把錢存進個人養老金賬戶,等自己老了的時候,就可以通過個人養老金賬戶,來領取自己養老所需要的資金了。所以,老百姓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并不是將自己的錢給了國家或給了別人,自己交的個人養老金始終還是自己的。而且在國家的統一管理下,經過市場化運營,個人養老金還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實現保值增值的目標。因此,參與個人養老金制度對于個人來說顯然是一件好事,是值得參與的。
本文標題:有了基本養老金還有必要繳納個人養老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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