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介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有關情況,并回答記者提問。
為何出臺個人養老金制度?實行個人賬戶制出于什么考慮?參加個人養老金有什么好處? 這些事關養老第三支柱如何支起來的熱點問題,得到了一一回應。
為何出臺個人養老金制度?
人社部副部長李忠介紹,我國多層次的養老保險體系包括三支柱。
第一支柱是基本養老保險,包括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主要保基本,目前發展相對完善,截至3月底,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達10.3億人,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年度收支規模達12.6萬億元,累計結存超6萬億元,基金運行總體平穩,待遇按時足額發放。
第二支柱是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主要發揮補充作用,由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建立。截至3月底,參加職工有7200萬人,積累基金4.5萬億元。
第三支柱包括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和商業養老保險,此前一直沒有相應制度安排。4月21日,《意見》的發布補上了這一短板。
個人養老金繳費可用于購買符合規定的銀行理財、儲蓄存款、商業養老保險、公募基金等金融產品,買什么、什么時候買,都由參加人自主選擇、自主決定。李忠表示,個人養老金制度具有政府政策支持,個人自愿,市場化運營的特點。
為何實行個人賬戶制?
根據《意見》,個人養老金制度實行個人賬戶制。
能夠更加明確直觀地體現個人權益歸屬,這也是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的重要特色。人社部養老保險司司長聶明雋以養老一、二支柱舉例,基本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制度模式,個人賬戶用于記載個人繳費,余額依法可以繼承;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均實行個人賬戶制,記錄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投資運營收益,職工退休時個人權益完全歸個人所有。
他進一步補充說,個人賬戶制方便職工個人操作,能為參加人提供完整的記錄和服務,個人可以全面了解自己一、二、三支柱個人權益情況,有助于合理統籌安排未來養老規劃。
《意見》中每年1.2萬元的繳費上限是如何出爐的?
聶明雋解釋稱,首先是從保持適度補充養老水平來考慮,要避免養老金水平差距過大;同時,借鑒了前期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的做法;隨著經濟社會發展、城鄉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加,再適時逐步提高繳費上限。
政策看得懂、好操作
從《意見》可以看到,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涉及的部門和環節非常多,聶明雋表示,為了方便參加人輕易熟悉政策、輕松上手操作,在政策制定過程中特別注重參加的便捷性和實效性。
在參加條件上,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在職人員,不論是單位就業人員還是靈活就業人員,不受就業地域、戶籍限制,只要個人自愿都可以參加,跨省跨地域流動時,個人權益不受影響。
在參與方式上,參加人自主決定是全程參加還是部分年度參加,在繳費額和繳費方式上,起步階段只要不超過年度繳費上限,參加人可以自主決定繳多少,本年度內既可以一次性繳也可以分次繳。
在開戶方面,參加個人養老金需要開設兩個賬戶:一個是在信息平臺建立個人養老金賬戶,用于信息記錄、查詢和服務等;另一個是在銀行開立或者指定的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用于繳費、購買產品、歸集收益等,兩個賬戶相互唯一對應。
在投資方面,參加人可以根據不同偏好,自主選擇金融產品,還可以短期中期長期的組合,這些操作都可以在資金賬戶中完成,不需要跑多個部門和機構。
聶明雋表示,相較于購買商業性養老保險,個人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最直接的好處,就是可以享受國家稅收優惠政策。
個人養老金賬戶資金是封閉運行的,在繳費階段只進不出,從制度上幫助參加人把牢個人養老金出口,有助于個人理性規劃養老資金,合理選擇投資產品和投資期限,避免提前支取,從而切實起到補充養老作用。聶明雋總結說,除了可以豐富多樣化養老需求,個人養老金還可以幫助個人理性規劃養老資金。
(責任編輯:殷俊紅)
本文標題:養老第三支柱如何支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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