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問個人養老金制度:引導多少人參與更合適?
時間:2022-10-01 11:28 來源: 作者:小通 人瀏覽
在稅收政策、個人賬戶制以及市場化投資運營等政策推動之下,個人養老金興起將為銀行業、證券業、基金業、保險業帶來發展機會。短期來看,預計帶來千億元受托資產增量。6月15日,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發布的一季度中國保險業運行報告顯示。
其測算依據為,預計只有月收入水平在10000元以上的居民才能夠享受個人養老金每月1000元的稅收優惠政策,并假設全國月收入10000元以上人口規模2000萬人(約占總人口1.42%),其中愿意參與個人養老金的人口占比分別為40%、50%和60%,那么將帶來每年960-1440億元資管行業的增量資金。
此前發布的《關于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的意見》明確,參加人每年繳納個人養老金的上限為12000元,國家制定稅收優惠政策,鼓勵符合條件的人員(在中國境內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勞動者)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并依規領取個人養老金。
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底,參加我國基本養老保險人數達到10.3億人,積累基金6萬多億元。
如何引導群眾積極參與?
日前發布的《宣傳提綱》明確,要通過多種方式加強宣傳,增強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群眾對個人養老金政策的知曉度,引導人民群眾積極參與。
而事實上,實際愿意參與個人養老金的人數將有多少,很大程度上與其稅收安排有關。上述報告認為,為了鼓勵雇主發起和個人參與,發達國家對個人養老金賬戶往往采取以稅收遞延為特征的EET稅制,也就是個人養老金在繳費和投資環節免稅,而在領取環節征稅。隨著具體的稅收優惠條款進一步明確,EET稅制將成為我國個人養老金發展的重要推動力。
第三支柱的目標人群為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10.3億人,參與門檻低、范圍廣,但我們預計實際享受稅收優惠的預計主要為個稅繳納人群。中金公司報告也認為,預計個人養老金稅收優惠將延續稅收遞延模式,不考慮其他財政補貼及優惠,目前來看稅收優惠力度較小。
中金公司預測稱,考慮到個人養老金前期僅在部分城市試點,預計前期個人養老金參與比例將較小,未來隨著試點逐步開放,參與比例將逐步提升。在悲觀/中性/樂觀情景下,假設2023年納稅人口中個人養老金的參與比例分別為2%/4%/5%,至2030年參與比例分別提升至20%/30%/40%。
目前基本養老保險的近10億參加者將會為個人養老金計劃提供堅實的基礎,但在推出后馬上觸達所有的客戶具有一定的挑戰,所以參與機構制定一個分批滲透目標客群和地理區域的計劃至關重要。安永表示。
中信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明明建議,個人養老金制度想要快速發展,必須吸取過往失敗教訓,推出更加具有吸引力的稅收優惠政策。同時,考慮到我國個稅繳納人群不足7000萬,能夠享受到個稅優惠的人群占比較小,應該借鑒德國經驗,考慮適時推出針對低收入人群和多子女人群的直接補貼政策,發揮財政資金的杠桿效應,撬動更多資金參與養老資金積累,緩解政府未來財政支出的壓力,擴大第三支柱的覆蓋面。
復旦大學教授封進則表示,建議參加個人養老金不要以加入第一支柱為前提,未來要努力覆蓋中低收入者,尤其是尚未享有第二支柱的群體,并建議參考其他國家負所得稅思想完善制度,稅收優惠限額可與年齡等因素掛鉤。
不要承載過多使命?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宣傳提綱還表示,個人養老金制度的實施,是適應我國社會主要矛盾變化,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多樣化養老保障需求的必然要求,有利于在基本養老保險和企業年金、職業年金基礎上,再增加一份積累,退休后能夠再多一份收入,進一步提高退休后的生活水平,讓老年生活更有保障、更有質量。
也就是說,這可以理解為,個人養老金制度的實施,是對于基本養老保險、企業/職業年金的補充,而非取代。中國社會保障學會秘書長、中國人民大學副教授魯全認為,個人養老金制度沒有再分配功能,也不能把個人養老金作為靈活就業人員的第一支柱,而是中高收入群體資產管理的新選項。
發展第三支柱意義重大,但不要迫使個人養老金承載過多使命,第三支柱更強調效率,要發揮好對第一、二支柱的‘補充’作用。中國社會保障學會養老金分會副會長、北京大學教授鄭偉表示,同時不要低估需求側參保人教育的難度,從國際經驗看,由于產品的復雜性和金融市場的不確定性,對參保人教育的難度十分大。
浙江大學民生保障與公共治理研究中心秘書長、浙江大學副教授張翔認為,個人養老金對于完善我國的養老保障制度有意義,但個人養老金畢竟只是部分社會群體錦上添花的補充性養老制度,不應對個人養老金的作用期待過高。我國還有將近1億人口尚未加入基本養老保險。在財政支出壓力日益增加的背景下,政府的有限財力應優先用于實現‘應保盡保’,加快提高城鄉居?;A養老金水平。
財政部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副研究員朱小玉表示,第三支柱的構成是多元的,個人養老金只是第三支柱的一部分,未來市場監管的關鍵是堅持養老保險資金屬性不動搖。當前,財稅政策重點應關注目前沒有任何基本養老保險的群體,聚焦人均待遇還不高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控制制度內不斷擴大的待遇差和人均補貼差,保障基本制度不發生風險,通過撬動社會資源引導自助養老。朱小玉稱。